推文【明報專訊】按照屋宇署最新政策,公屋晾衫架就算伸出逾75厘米,亦可寬免清拆。至於成長商交樓時已安拆「超長」晾衫架的私宅,就算晾衫架伸出逾75厘米,屋宇署亦可酌情處置不發出清拆令,但仍會視為僭建物,物業有可能被釘契(信註冊於田土廳樓契內)。有議員攻訐屋宇署法律紛歧,政策並非針對晾衫架本身平安,而是諸多尺度,「莫非公屋的超長晾衫架不會有危險嗎?」
衡宇署講話人暗示,公屋屬建建物,不受《建建物條例》監管,故不存正在違反條例或僭建的問題,但房署會按衡宇條例及租約處事,不會容許未經核准的改動。不外,居屋及出售公屋將遭到《建建物條例》規管。
立法會議員範國威暗示,公屋晾衫架正在《建建物條例》下寬免清拆,反映屋宇署法律紛歧,若公屋晾衫架日久失修,也會相當危險。
學者﹕平安假設有問題
中文大學將來城市研究所副所長姚松炎暗示,屋宇署援用法庭判案指會考慮暫緩清拆成長商同一安拆的晾衣架,頂多只會釘契,大有可能是錯誤援用判例,由於該判例只合用於1950年代的某些個案。屋宇署應從建建物平安角度出發,「試想由成長商同一安拆,以及75厘米或以內的晾衫架,便從動被視為平安,這假設本身也有問題」。